社区的点、线、面

点、线、面属于几何学中的最基本构成形式,同时也是物理概念中的基础。

传播学中也可以同样的理解,传播的真谛在于传播效果的最大化,传统媒体注重的是以多点形式达到面状的覆盖,即以点为基础,形成多点传播。都是这种传播效果并不能达到真正的面向传播,最多只能称之为网状的效应,因为它的前期基础有极大的缺陷,就是对于受众的把握效力。单纯地以一个点去传播一个面,不免有很多遗漏的,这也是传统媒体无法解决的问题。

新媒体之所以兴起,是因为其独特的点对点的传播效力,和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更加注重点与点的沟通,而非“传播”,传播的概念可以多样化,并不是单纯地描述性地喷发信息,沟通与交流同样是一个传播的过程。新媒体中拿最最流行的SNS社区来做例子。

一、面──社会化

这一点几乎是所有新媒体努力的方向,现实中的社会化早已形成,可是网络化的社会呢?应该说正在形成,从我个人角度的理解,网络就是一个社会化的应用,无论是淘宝的网购、facebook的内部交流或者小群体的组成,都可以理解成社会化,社会化必需要有信任,即使淘宝有被骗,但是用户之间的商业化效果达到了,可以理解成为现实中的一个交易,只不过把这个交易放到了另外一个平台。同时,点对点的传播效果达到了(交易其实也是一种传播,商业性的传播行为)。网络中的社会化依托现实的工具与社会结构,进化的速度比现实社会化更加快。当然社区内的社会化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必需依托网络这个载体,传播学角度上考虑也就是媒介,并且受到的媒介限制很大,无论是这个社会的解构以及人员的素质,都是这个媒介的考虑行为。

二、线──效力

这里的效力指的是传播效力。社区应用的最大化无非是为了宣传,至于宣传的是个人或者群体或者商品都不重要,还是那句话,传播效力的最大化。撇开“意见领袖”这个特殊群体 ,单纯地从“人”这个角度来解析传播效力,什么人能够获得最大的传播效力?当然是受关注最多的人,一个社区什么人能够成为受人关注的人,自然他就要更加地关注别人,因为SNS社区内的传播是对等的。一个人必需去关注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关注,拿个最简单的例子,校内网好多用户的浏览量是上万的,其本身的页面或者长相(很大一部分人上校内网是为了看人)并无特色,都是获得的关注却很高,这就是因为社区内传播效力的均等性,你关注了别人,自然好奇心驱使别人来关注你。

三、点──行为

人类的本质上有偷窥的欲望,不然也不会有狗仔队的存在了。社会内的用户如何达到偷窥效果呢?别人推荐、个人跟踪、功能引导,这是目前SNS社区最基础的偷窥方法。偷窥的实质并不是去很裸露性的隐私,而只是一种行为的跟踪,有可能是某种引起你的好奇心的行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句话对于网络社区再好不过了,有可能某人你永远不会见面,而好奇心驱使你去分析其行为,于是社区也根据这种需求将这类功能不断细化,以满足用户的这种“行为癖”。

无论点或者线或者面都是为了满足一种网络化的社会性传播,当然我只是运用一个比较通俗的方式来解释。有可能具体或者细化并非是这种形式,个人理解的网络其实就是一种传播形式,无非将传播的形式更加细化或者说更加地直观并且更加具有个人效应。